摘要:警情通报2022年4月21日,因疫情防控需要,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组织全员核酸采集。9时许,村民滑某某(女,汉族,35岁)参加核酸采集时,不听从疫情防控人员安排,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冲突,将疫情防疫工作人员打伤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...
警情通报
2022年4月21日,因疫情防控需要,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组织全员核酸采集。9时许,村民滑某某(女,汉族,35岁)参加核酸采集时,不听从疫情防控人员安排,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冲突,将疫情防疫工作人员打伤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滑某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。南和区公安局对滑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。
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
2022年4月22日
(燕都融媒体记者张会武)